川姜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川港居道路建设)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6:20 浏览:2次
项目概况 川姜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川港居道路建设) JSZC-320612-NTJR-C2025-002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4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C2025-0027
项目名称:川姜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川港居道路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川姜镇2025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位于通州区川姜镇,对川港社区盐东路、小闸路、体育路、创新路南段加铺沥青路面(细粒式沥青砼AC-13C),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3.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7-0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5-07-0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标,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须提供叁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7.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8.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五洲路32号川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洪祥
联系电话:13862833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朝阳路3号
联系人:陈柯柯
联系电话:15062737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柯柯
电话:15062737585